狂人日记作文300字 篇1 1918年,鲁迅在《新青年》上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《狂人日记》,从此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生涯,同时也开启了中国现代小说的开端。《狂人日记》主体部分用日记体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“迫害狂”在患病期间的遭遇及心理。
狂人日记作文 篇1 《狂人日记》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。令人惊异的是,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,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,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,究其原因,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,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。
首先,《狂人日记》中的狂人所患的病是“迫害狂”,从医学的角度来看,其突出的症状是病患者处于一种反应性妄想之中,对于周围的一切,都可能因某一事物特征引起多疑性反应:或怀疑有人害他,或怀疑有人侮辱他。
《狂人日记》中所谓狂人,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,语无伦次,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,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,借狂人之口,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:人吃人。虽说文章是虚构的,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。
《狂人日记》读后感作文500字【一】 鲁迅的第一篇白话文《狂人日记》令我印象深刻。里面的“狂人”在现在人看来就是”疯子“,但我细细品味,却有了自身的见解。
1、但是对于球队主教练德安东尼来说,毕竟不是出于风暴的中心,其主要职责是带领好球队打好比赛,取得优异成绩,向总冠军发起冲击,对于总经理莫雷给球队造成的风暴,大可置之不理,做好教练的本职工作,在现有人员配置下磨合好球队,向奥布莱恩杯发起冲击。
2、比如有考文顿、格林、卡罗尔等等。这些球员都有机会上场表现,而德安东尼也会考虑着赛场局势而选择哪些球员上场。
3、火箭休赛期失去了霍华德这样一个联盟顶级防守大闸,无论是卡佩拉还是内内在防守上和魔兽都不是一个级别的。在火箭的首发阵容之中,除了贝弗利和阿里扎的防守比较让人放心之外,哈登的眼神防守一直被人诟病,安德森也是著名防守黑洞,卡佩拉的防守水平也只能算是中等。
4、面对苦主灰熊,火箭表现的非常抢眼,哈登与小戈登组成了势不可挡的双枪,帮助休城从头至尾压制对手。其实比赛打到第三节,当哈登开始发力,策动队友疯狂进击时,比赛的结果便已注定。套用一句玩笑话,这算是体现了,登哥对于周琦的浓浓“爱意”。
5、要知道,克里斯可曾是一个场均只有8分的火箭旧将,德帅在执教期间不知道埋没了多少人才啊。而克里斯也用自己的经历证明了,树挪死,人挪活,一时表现不好千万不要气馁。来到火箭队之前,其实克里斯场均也有7+5的表现,但是在休城他一直不被德安东尼重视。
弗老大,是NBA球星史蒂夫·弗朗西斯的绰号。弗朗西斯曾是姚明在火箭时期的队友,他个人魅力突出,充满着领袖风采,在球场上能够帮队友出头,私底下也能带一带球队新人,领导能力也很强,是更衣室的老大,也是姚明在NBA的“带头大哥”,所以被中国球迷称为“弗老大”。
姓名:史蒂夫-弗朗西斯 身高:1米91/6尺3寸 体重:93公斤/210磅 毕业院校:马里兰大学 1999年首轮第二顺位被当时还在温哥华的灰熊选中,但是,倔强的弗老大拒绝去寒冷的温哥华效力,迫使灰熊做出了一笔交易,弗朗西斯也如愿加盟了火箭。
英文名francis所以昵称frachise就是“老大”的意思。而且姚明刚来队里.他就以老大的身份帮助他度过菜鸟阶段,使他尽快融入火箭队这个大家庭,更难能可贵的是他经常为姚明出头,打饱不平.就象姚明的老大一样.弗朗西斯在,姚明的孤单感绝对不会像现在那么强烈。